湯華臻
2016年07月20日14:31 來源:北京日報
使我們隊伍更有戰斗力、更有凝聚力,不能光靠辦幾個案子,必須把管和治更多地體現在日常、體現在細微。明紀律、制度於前,重懲戒、威刑於后,正反並舉、標本兼治,才能避免顧此失彼、被動應付。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拿出擔當精神,以眼裡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用手電筒照別人也照自己。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壓力,讓每一條“高壓線”都通上電。
當“甩手掌櫃”?不行!
搞“好人主義”?不行!
隻“獨善其身”?不行!
……
近日,《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印發。作為一部規范全黨各級黨組織、全體黨員履職盡責的重要文件,條例劍指六種情形,對各種管黨治黨不力行為明確說“不”。全黨重要基礎性法規的矩陣又添新成員,再次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這是我們黨管黨治黨的一貫邏輯。黨員干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手握這份權力,就要敢於擔當、敢於負責,積極為黨干事創業,為人民謀福利。把兩者分割開來,隻要權力不要擔責,隻想當官不想干事,隻願出彩不願出力,肯定不行。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黨中央將“暫行規定”升格為“條例”,從制度上解決了“問誰責、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等實踐和操作問題,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必將使全面從嚴治黨更有威懾力。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一個,可以警醒一片。很多人對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劉青山、張子善案耳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