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上規定了黨的領導,黨要領導得好,就要不斷地克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就要受監督,就要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們不受監督,不注意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脫離群眾,犯大錯誤。
1957年4月8日,鄧小平在《共產黨要接受監督》一文中指出,憲法上規定了黨的領導,黨要領導得好,就要不斷地克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就要受監督,就要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們不受監督,不注意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脫離群眾,犯大錯誤。因為我們如果關起門來辦事,憑老資格,自以為這樣就夠了,對群眾、對黨外人士的意見不虛心去聽,就很容易使自己閉塞起來,考慮問題產生片面性,這樣非犯錯誤不可。
鄧小平認為,執政黨的地位,很容易使我們同志沾染上官僚主義的習氣。執政黨的地位,還很容易在共產黨員身上滋長驕傲自滿的情緒。他還說過,驕傲一定會使黨的團結受到損害,使革命事業受到損害。對於個人來說,對於我們每一個共產黨員來說,它是一種腐蝕劑,它可以引導個人主義發展,把一個滿腔熱忱的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的共產黨員的高貴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