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14:15 來源:經濟日報
全面依法治國,一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法治與政治制度緊密相連,有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就有什麼樣的法治體系。隻有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才能建設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近年來,西方敵對勢力和社會上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把法治作為“武器”,把法治作為“招牌”,大肆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目的就是企圖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二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各種突出矛盾和問題的緊迫需要。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是一個關系全局的歷史性變化。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隻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三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嚴重的狀況得到明顯改變,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協調推進,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